安徽省岳西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杨险峰:
本院受理原告岳西县建兴保障运营公司诉被告杨险峰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告1、支付原告代偿款50万元并自2023年1月6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原告利息;2、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诉讼当事人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安徽省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在线平台查询账户及查询密码、案件转普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3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3年2月27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三日
公告单位:安徽省岳西县人民法院行政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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