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岳西县人民法院
公告
方志高:
本院立案执行你与岳西县林业局行政非诉执行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828执410号执行执行裁定书之一、失信决定书、限制消费令。责令你自本公告之日起五日内到庭领取法律文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日
公告(方银才)
公告(黄国兵)